
假如有個人說,落街前要做資產審查,窮人不消費就不能隨便去旺角,或者要有住址證明才可以去長洲,相信大部分人都會認為,對方一定是神經病!畢竟但凡接受過義務教育,均會認同每個人都應享有基本的行動自由,除非對方觸犯刑事法律,否則不能剝奪對方的出行權,更不能因為對方有錢或者是窮光蛋,或者按對方出行時有否消費,作為審視對方是否享有出行權的條件。

此等出行權利,理應全國公民共有,決不是某個地方或某個階級的特權。耐人尋味的是,在香港這塊奇幻的土地上,不少人雖在平日裡高呼擁護自由和人權,但是任何事只要牽涉到大陸人,便會變得雙標。最新鮮滾熱辣的例子,便是有個名為鍾培生的公子哥,在網上炮轟大陸人來港窮遊,還要瘋到要求政府規定,來港前要做什麼資產審查,還要提供甚麼入住證明,否則不能在港過夜。
結果是怎樣呢?答案是一堆媒體,煞有介事的爭相報導,還要一如既往地轉述所謂「網民」,實際上不知是否記者自己寫的「意見」,指對方建議獲得支持。歸根究底,有些人就是不願承認香港是中國一部分,骨子裡硬是不願承認自己跟大陸人一樣,同屬中國公民,否則是人都應明白,所謂旅行觀光,不過是其中一種出行方式,國人在自家領土內出行,哪能因為對方不消費或消費得少,便跳出來嘈喧巴閉?
說到這裡,或者有人會硬拗,指對方原話是針對所謂的「18元窮遊」。縱觀對方近日的言論,所謂「18元窮遊」之說,源於有香港網紅分享自己參加了內地旅行社搞的「香港一日遊」,發現18元旅費的確確包含了所有車費、1餐膳食費、導遊費、小費、還有各種雜費,亦無強制購物,最後在片段末段引述所謂內地「網民」的留言,指旅行社每接待一名遊客,可獲港府一千元資助。

這也從側面解釋了,那名公子哥為何無故批評港府追求所謂的「垃圾KPI」,問題是所謂網民所說的政府每名訪港客資助一千元,此說真的靠譜嗎?翻查資料,港府在2019年黑暴爆發之時,搞過旅遊社現金資助計劃,旅行社每接待一名入境過夜旅客,可獲發港幣120元,而每名參加外遊旅行團或購買自由行套票、機票等的出境旅客,旅行社則可獲發港幣100元。
上述資助計劃早於20年3月底結束,資助額決不是每名遊客獲一千元資助,而且必須是接待入境過夜遊客才獲資助,每間旅遊社可獲資助的人數亦只有500人,即最高可獲港幣60,000元現金獎勵。另一個資助旅行社計劃,則是今年3月已經結束,由香港旅遊業議會作為執行機構的「本地特色旅遊鼓勵計劃」,但有了解過計劃細節的人,便會知道對方所提的「18元窮遊」,並不會得到資助。
首先,鼓勵計劃分為兩個階段,去年1月到9月的首階段計劃,是鼓勵旅遊社搞本地特色旅遊,如:國家歷史、綠色生態、藍色資源、傳統文化、潮流文化、非物質文化遺產體驗、晚間探索,而非短片中的普通觀光團,而且不是只有入境團旅客獲資助,本地團旅客也有資助,資助額是A類深度遊每人200元,B類特色主題旅遊則是400元,資助人數上限為100人。單是網紅是今年參加「18元窮遊」,已不可能取得此階段的資助。
鼓勵計劃的第二階段,則在今年3底結束,只有圍繞6個主題的旅行團,包括:綠色生態行、親水樂悠遊、文化風情遊、潮流文化行、歷史深度遊及創意體驗行,才能獲得每名遊客400元的資助,資助人數上限為250,而且最重要的一點,是參加的入境旅客必須在香港停留至少一晚,意味着所有資助計劃,都不存在旅行社每接待一名入境客,便可獲港府資助一千元的情況,而且公子哥批評的「18元窮遊」,亦不可能符合第二階段的資助條件。
由是觀之,網紅參加的18元一日遊,性質上跟存在多年的「零團費」旅行團一樣。所謂一千元亦不是政府資助,而是大陸旅行社組團成功後,本港地接社預先倒付給對方的款項。由於這類低價團,主要依賴遊客購物的佣金盈利或回本,所以過去才出過導遊「強迫購物」的情況。該名網紅沒遇到強迫購物,最大可能是倒付金額有所下調。奈何有些人對香港旅遊業態毫不了解,連網都懶得搜,看個短片聽到個「網民」留言,便信以為真胡亂發炮,可見是否活在信息繭房,跟一個人有否父蔭,沒有任何關係。
文:陳凱文
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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